各建筑业企业:
我市201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“安管人员”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,现就继续教育证书加盖“培训合格”印章及新培训人员证书发放等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对于已持有《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证书》,且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,请各企业于9月30日前,携带原有证书原件到市建筑行业协会培训科(黄河路219-1号,509-1室,联系电话:52177010)加盖“2016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合格”章。
2、对于新报名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且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,请各企业于9月30日前,到市建筑行业协会培训科领取《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证书》,同时加盖“2016年度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合格”章。
3、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“安管人员”岗位证书延期复审的重要依据。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相关证书收集、上报及加盖合格印章等工作。因企业原因造成相关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的,责任由企业自负。
常熟市建筑管理处 常熟市建筑行业协会
2016年9月8日